老人、身心障礙者免費乘車
申請資格
設籍本縣年滿65歲以上足歲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本縣縣民
應備文件
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私章 一吋相片二張
受理單位
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民政課
家庭生活補助費補助標準
每人每月以領取二張為限,不同客運公司各一張
【回便民服務】 【回民政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