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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籤注意事項:
一、參加抽籤役男應持本通知及攜帶本人國民身份證及印章,依照規定時間地點親自準時到場抽籤。
二、役男本人確因故不能親自到場抽籤時,可委託年滿二十歲或已婚之親屬代抽,代抽親屬應 攜帶身份證、印章及本通知書,如未到場者,依規定由鄉(鎮、市、區)長代抽。
三、役男姓名、年次、體位、教育程度、抽籤類別有不符時,請於收到本通知後於抽籤日三天以前向公所兵役單位申請更正。(抽籤分類對照表請參閱下頁背面)。
四、依徵兵規則修正條文第三十六條規定,參加抽籤之役齡男子,其就業單位或就讀學校應給予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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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市役男體位教育程度分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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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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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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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
(航海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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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科;海事電子通信科;輪機科;輪機工程學科、系、所;海洋技術科;航海(運)技術系、所;航海學科、系、所;海洋運輸學系;海洋系、所航海組;商船學系、所;船舶電訊科;海道測量班;海洋環境工程學科、系、所;海洋環境及工程研究所;河海工程科、河海工程學系、所;造船(及海洋)工程學科、系、所;(造船及)船舶機械工程學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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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
(航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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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科學系、所太空科學組;太空遙測研究中心;太空科學研究所;航空測量學系、所;航空工程學科、系、所;航空機械科;航空太空工程學系、所;飛機工程科、系、所;動力機械工程科、系、所;機械與航太工程研究所;機械科、系航空組;電子科、系航電組;飛機修護科;航空電子科系;航科機械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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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
(通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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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不屬本表航海、航空類別所列專長科系所組別者,均列入本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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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配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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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民國93年役男抽籤徵服常備兵役類組人數配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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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種兵科
類 組
配 賦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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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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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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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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艦 艇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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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戰隊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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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 海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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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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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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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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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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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 空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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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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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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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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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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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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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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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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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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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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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本表係依國防部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研商國軍兵員徵集及常備役體位役男申請服替代役事宜」協調會議決議辦理,並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實施。航空類、通用類組抽籤人數未達十人時,得以10支辦理配賦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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