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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情形 已結案
發表人 劉**
文章標題 夜市收費標準
文章內容 每次擺攤的人來收費,每攤標準不依,收費管理辦法未更新,每盞燈的定義未說明清楚,現打果汁的果汁機難道不用算費用嗎?收費的人,常常都是不同人在收費?今天A組來收,下週B組來收,但A組收費就少,B組收費就多;而向我們攤販收費現金沒有明確流向,到底是進私人口袋還是政府口袋?身為人民我們有責任知道,收了錢,那錢的流向為何?要規定,給了,看完後,卻明顯是臨時打的,連網絡都查不到的規定就想瞞騙攤販,這難道想偽造文書做處理嗎?也沒政府用印?
麻煩儘速回覆
回覆內容(110/10/18 下午 03:59:33) 劉先生您好:有關台端所提之問題,回復如下: 1.旨揭收費辦法係經鄉公所主管會報通過後公布,網站業已更新 2.該案係公所依法委外收費,所收費用入公所公庫 3. 有關定義未明的部分,後續將以解釋函令補充 4.有關委外公司人員部分將責成得標公司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