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義率全苗栗縣之先-針對「民間團體補助案」啟動興利防弊作為 新聞稿 發稿單位:政風室 新聞聯絡人:主任 吳昌翰 聯絡電話:037-872801 分機38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為加強對轄內民間團體補助款申請核銷情形之查核管制,俾提升補助業務效益,鄉長徐文達特責成民政課於105年7月14日召開「補助款項工作說明會」,通知各社區發展協會、文化協會、婦女會、登山會、體育會、舞蹈運動協會等近20位民間團體代表到場,主計室及政風室亦列席進行意見雙向交流。 徐鄉長說,民間團體推展各項業務,增進社會公益、改善社會風氣,促進社會祥和與發展,歷年來之成效不容抹滅。惟鑒於近年中央及地方機關陸續傳出政府補助案執行發生弊端,除法務部廉政署督促各級政風機構就弊案應主動查處外,本所亦基於「預防重於查處」的風險管理角度召開本說明會,重申核銷注意事項,分享缺失與違法態樣,適時檢討解決法令面與執行面間之落差,期發揮興利防弊功能,建立廉能有為政府,達成幸福三義願景。 為落實徐鄉長興利防弊理念,本所將賡續調閱申請人經費結報資料與原申請補助計畫書內容,詳實核對經費運用之合理性,並切實檢視所辦活動是否依計畫書執行,或執行成效是否符合計畫書所述之效益。必要時將派員進行實地查核,並視違失情節輕重追繳補助款,限制在一定期間內不受理申請。